莆田盛兴医院首届药事管理委员会成立
2010-01-20,莆田盛兴医院首届药事管理委员会在医院五楼会议室召开。
木艮据《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》的规定,二级以上的医院应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。委员会由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组成,监督、指导本机构的药品管理和合理用药工作。
我院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由院长林秋泉提任,副主任委员由业务副院长吕福泉、药剂科主任李育华提任,委员会由各临床科室及护理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,共计16人。
我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具体职责是:贯彻执行《药品管理法》等法律法规、确定本院的用药目录与处方手册、审核本院拟购入药品、新药评审、药品评价、特殊药品的管理、药学培训与教育、合理用药指导工作。
会议由林秋泉院长主持,他宣读了委员会的人员组成、职责、会议召开时间及议事程序。随后,吕福泉院长做了关于2009年度我院药品管理工作的总结报告。药剂科主任李育华作了关于2009年度药剂科药品管理的工作总结。大会审议并原则上通过了我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章程,对我院常用药品目录进行了初步审议。部分委员对我院药品的管理及电子处方的使用提出了可行性建议。
药事管理委员会的成立将使我院在药品管理方面更加科学、高效和规范,患者用药也更加安全、经济与合理。